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到2017年底,京津塘电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5%,山东电网提高到10%。北京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90%以上。

到2017年底,京津塘电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5%,山东电网提高到10%。北京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占比提高到90%以上。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用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以及替代锅炉、工业窑炉及自备电站的燃煤。

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现有炼化企业的燃煤设施,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