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14.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14. 14.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山东省要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工业窑炉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散煤。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