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北京市,到2017年底,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
北京市,到2017年底,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
天津市,到2017年底,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水泥(熟料)产能、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
河北省,到2017年底,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产能控制在国务院批复的《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以内;全部淘汰1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启动淘汰20万千瓦以下的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十二五”期间淘汰水泥(熟料及磨机)落后产能6100万吨以上,淘汰平板玻璃产能3600万重量箱。
山西省,到2017年底,淘汰钢铁落后产能670万吨,淘汰压缩焦炭产能1800万吨。
内蒙古自治区,到2017年底,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59万吨。
山东省,到2015年底,淘汰炼铁产能2111万吨,炼钢产能2257万吨,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到2017年底,焦炭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