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20.

20.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按照预警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措施,2013年底前编制完成。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