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21.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21. 21. 构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2013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20. 目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