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2.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年) 2. 2. 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要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建和改造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597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