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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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
-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
-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9年)
-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年)
-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