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