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13年3月) 一、 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 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 (二) 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 (三) 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 (四) 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 二、 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 (六)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 (七) 分区防治。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为落实《规划》分区防治任务,综合考虑各单元… 专栏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 (八) 主要目标。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快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遏制地下… 三、 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 (九) 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 (十)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的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 (十一)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运行维护。中央和地方财政重点对公共地下水饮用水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等的监测井进行建设和维护,… 四、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十二) 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止由于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水质恶化;通过南水北调工程等水源配置工程和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 (十三) 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到2013年年底,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责任,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和督查,坚决取缔华北平… (十四) 加强地下水源环境管理。完善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档案管理,建立华北平原区域内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 (十五) 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到2014年年底,对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提出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程示范。地方政府对水质未达… 五、 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有效控制下渗影响 (十六) 着力减少重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研究制定重污染水体的水质改善方案,重点控制北四河下游中汞、六价铬等重金属超标,卫河、徒骇河等水体有机污染物超标对地… (十七) 降低再生水灌区地下水环境风险。充分衔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水资源… (十八) 加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优化工业园区选址与工业园区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新建工业企业应全部进入园区。到2015年年底,所有工业园区要对企业生产和… (十九) 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充分衔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强化天津市,河北石家庄、邢台、邯郸,山东滨州等地下水“三氮”超标地区农村生活污… 六、 突出重点污染源防治,防控地下水环境风险 (二十) 加强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预防和环境准入。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重点企业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到2015年年底,完成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成因评估分析,对造成地下… (二十一) 防范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污染地下水。重视埋地油罐和输油管线对地下水影响。采取埋地油罐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设置渗漏检测设施。加强输油… (二十二) 强化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周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选冶技术,逐步建设与开采同步的地下水环境恢复建设机制。强化采场、废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 (二十三) 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影响。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防渗工作,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厘米/秒。对于华北平原已做防渗措施的一般工业固体… (二十四) 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作。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渗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正在使用的不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完善防渗… (二十五) 强化高尔夫球场地下水环境管理。严禁在地下水水源补给径流区新建高尔夫球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已建的高尔夫球场应予以关闭。高尔夫球场农药和化肥使用情况每年年初向环保部… 七、 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确保治理单元地下水水质有所改善 (二十六) 积极推进重金属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温榆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北京昌平区地下水铅重金属污染问题,对北京市首都钢铁公司搬迁场地提出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滹… (二十七) 加快实施有机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蓟运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天津农药厂、天津染化厂、天津蓟县杨津庄镇化工厂旧址、河北唐山钢建集团等周边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 (二十八) 逐步开展“三氮”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蓟运河古河道带、潮白河古河道带等防治单元的“三氮”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综合采取经济、技… 八、 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二十九) 完善地下水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关系,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 (三十)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名单动态更新、环境监测、风险评估、责任追究、限期修复达标、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等制… (三十一)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地下水污染物检测、探地雷达等设备,定期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企业… 九、 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 (三十二) 多方筹措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相关企业要积极筹集治理资金,确保治理任务按时完成,石油化工行业、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和高尔夫球场地下水污染防治以自筹资金为主。地方各级… (三十三) 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加大石油化工行业、矿山开采及加工等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力度。从高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差别水价等政… (三十四) 优先启动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考虑紧迫程度、项目前期工作、配套条件等因素,到2015年年底,优先启动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十、 重视地下水污染科学研究,增强污染防治技术支撑 (三十五) 加大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研发力度。通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等加大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课题研究的支持,重点加强合理地下水位… (三十六)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推广。针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问题,结合地下水水文地质特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国内适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及管理经验,开展华北平原… 十一、 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协调 (三十七) 落实企业责任。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要求,切实履行监测、管理和治理责任,防范地下水环境风险。对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或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渗坑等恶意… (三十八) 强化地方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的原则,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工作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 (三十九) 加强部门协调。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和单位,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华北平原… (四十) 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评估。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落实情况及实施进度每年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2015年后,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