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二十四)

(二十四) 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工作。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防渗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正在使用的不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完善防渗措施和雨污分流系统,垃圾渗滤液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到达标排放。对于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开展稳定性评估及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到2015年年底,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关闭过渡性的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对于已污染地下水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及时开展渗滤液引流、终场覆盖等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