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强化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周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选冶技术,逐步建设与开采同步的地下水环境恢复建设机制。强化采场、废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选矿厂、冶炼厂等区域地面防渗,防止含有重金属等污染物随地表水体下渗,以及通过矿坑、竖井、钻孔的直接导入等途径进入地下水。完成尾矿库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防止尾矿淋滤液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的煤矿矿区,综合实施矿区煤矸石、矿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