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十五)

(十五) 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到2014年年底,对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提出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程示范。地方政府对水质未达到Ⅲ类的地下水水源采取相应措施,着力解决砷、总硬度、氟化物、铁等超标的问题。对难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应撤销、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