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三十一)
(三十一)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地下水污染物检测、探地雷达等设备,定期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地下水环境监测、群众信访举报、网络媒体等数据信息,重点针对污水“零排放”、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不一致的企业开展地下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等情况。严厉查处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渗坑、废弃井等恶意排放废水的企业。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及时公布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的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