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十)
(十)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的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监测井布设需满足在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监测井应充分利用现有井并适量新建监测井,同时开展报废机井的调查工作。新建监测井以污染相对严重的浅层地下水为主,兼顾目标含水层。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加强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监测。企业应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监测指标除常规指标外,重点监测各个污染源的特征指标,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责任,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