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 (十二)
(十二) 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止由于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水质恶化;通过南水北调工程等水源配置工程和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措施,逐步实现地下水超采区的禁采、限采及压采,达到采补平衡。科学实施地下水资源利用,地下水开发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工业和农业用水,做到优质优用,提高供水效益。加强对单一潜水含水层和饮用水源开采层的地下水保护。加强对农村浅层地下水环境保护,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强化地下水分层止水,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到2014年年底,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29个地市要在30个防治单元基础上,完成本辖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环境保护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