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2015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下同)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依法保障民族地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