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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2015年) 12.

12. 加强双语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纳入全国法官教学师资库管理,实现全国双语培训师资的共享使用。各民族地区人民法院要立足实际,借助本地资源优势,选好配强授课双语培训教师。相关地区民委、民语委要积极推荐、选派本系统内的知名专家担任双语法官培训的授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