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发布机关 水利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水利部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一、 关于淮河流域的防洪形势

二、 关于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目标

(一) 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总体部署是:继续加固、兴建水库,实施水土保持;加固干支流堤防,扩大和整治淮河干流泄洪通道,抓紧行蓄(滞)洪区建设,修建洪水… (二) 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淮河干流上游达到10年一遇、中游主要保护区达到100年一遇、下游达到10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沂沭泗河中下游…

三、 关于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

(一) 淮河干支流河道是洪水和涝水排泄的通道,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必须有机结合,在提高行洪排涝能力的同时,还要兼顾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生态系统和水陆交通的要求。 (二) 堤防是淮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淮河流域现有各类堤防5万多公里,其中主要堤防1.1万公里。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和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堤防的级别为: (三) 淮河流域堤防多数是历史上逐步加培形成的,普遍存在着堤身断面不足、隐患多,基础质量较差,穿堤建筑物老化失修等问题,应分轻重缓急,根据各堤防的不同情况,采取堤身加固… (四) 淮河及其主要支流的中下游河道位于平原区,水系复杂,河道弯曲,比降平缓,主槽泄流能力小,一些河道的部分河段淤积严重,应根据各河道的情况,采取退堤、切滩、裁弯、疏浚… (五) 淮河干流正阳关以上扩大行洪通道的工程已基本完成,要继续扩大正阳关以下行洪通道,整治和疏浚凤台段和蚌埠以下河道,清除阻水障碍;加固淮北大堤,加高加固氵蒙洼、城西湖… 洪泽湖及淮河干流下游要加快入海水道建设,入江水道、分淮入沂和洪泽湖大堤等三项工程,应在初步加固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设计泄洪或拦洪能力。 (六) 通过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淮河干流上中游主要控制断面设计洪水位:淮滨32.5米(85黄海高程,下同)、王家坝29.2米、正阳关26.4米、蚌埠22.48米、浮山1… 入江水道的行洪能力达到12000立方米/秒,分淮入沂达到3000立方米/秒,入海水道行洪能力为2270立方米/秒。

四、 关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及重要水库建设

(一)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是淮河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淮河中游洪水的关键工程。该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坝前洪水位28.41米、相应库容85.6亿立方米… (二) 燕山和白莲崖水库是国务院确定的治淮骨干工程。燕山水库是沙颍河洪水主要来源区甘江河上的控制性工程,水库流域面积1169平方公里,一期工程总库容8.94亿立方米,建… (三) 淮河上游干流尚无控制工程,经多年研究,出山店水库可控制流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总库容34.9亿立方米,建成后可使淮干上游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应按基本… (四) 淮河流域现有病险水库较多,列入国家第一、二批重点病险水库的20座,目前尚有9座未完成除险加固任务,要加快除险加固步伐。其他大型、中型、重要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 (五) 梅山、响洪甸等现由电力部门管理的水库,要按设计要求承担淮河干支流防洪任务,汛期应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

五、 关于行蓄(滞)洪区建设

(一) 淮河流域现有行蓄(滞)洪区28处,总面积3944平方公里,其中蓄(滞)洪区10处,总面积2670平方公里,蓄(滞)洪库容88亿立方米。行蓄(滞)洪区是淮河流域防… (二) 在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的同时,应根据淮河干支流治理建设的新情况,结合生态功能区建设,对原规划行蓄(滞)洪区的工程方案和安全建设措施,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由淮… (三) 淮河流域行蓄(滞)洪区有耕地361万亩,人口195万人。要重点加强撤退道路、通信、安全区等安全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移民建镇或修建保庄圩。要做好行蓄(滞… (四)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行蓄(滞)洪区的管理和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指导,研究制订行蓄(滞)洪区防洪保险、控制人口增长、土地利用等政策和法规,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

六、 关于城市防洪建设

(一) 蚌埠和淮南两市是全国首批重点防洪城市,人口均超过50万人,现防洪圈堤的防洪标准不足50年一遇,内河的防洪、排涝标准更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市区面积扩大,新… (二) 淮河流域的扬州、漯河、信阳、阜阳、徐州、临沂等城市,地位都很重要,现有防洪能力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要求,均需加快防洪建设。

七、 关于海堤建设

(一) 淮河流域现有海堤791公里,规划新建海堤59公里,总计850公里,保护区面积2.12万平方公里,人口1270万人。根据海堤保护区范围和重要程度,参照有关规范确定… (二) 除Ⅰ级海堤已达标外,现有大部分海堤存在堤身断面不足、防护工程标准低、病险涵闸多、防汛设施匮乏等问题。要重点对保护城市和重点地区的Ⅱ级海堤,采取加高、护坡、护岸和…

八、 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一) 淮河流域山丘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9万平方公里,集中分布在洪汝河和沙颍河上游的伏牛山区、淮干上中游的桐柏和大别山区、江淮丘陵区及沂沭泗河上游的沂蒙山区、淮海丘陵… (二) 加快淮河流域水土保持建设步伐,加大投入力度,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依法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严禁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依法加强监测和监督,防止造成新的水土… (三) 以一级支流为主线、县为单位、小流域为单元,针对各地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实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 (四) 坚持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丘陵山区草食性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

九、 关于非工程措施建设

(一) 非工程措施是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全国防汛指挥系统规划的要求,加强淮河流域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建立流域的防汛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决策支…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完善行蓄洪区管理的法规。要加大依法管水的力度,加… (三) 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流域规划和工程建设情况,兼顾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修订完善水库、河道、湖泊、行蓄(滞)洪区、闸坝等防洪工程设施的调度运… (四) 有关地方各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河道、堤防、湖泊和行蓄(滞)洪区的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对河道、湖泊等进行围垦或侵占。凡在河道、堤防、行蓄(滞)洪区的… (五) 淮河流域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事矛盾和纠纷较多,协调工作量大,要强化流域机构的水行政主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流域水事活动中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成立淮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安徽省政府为指挥长单位,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政府及淮河水利委员会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

十、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加强领导和检查,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和验收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协调做好工程的征… (二) 进一步加强工程前期工作,防洪工程的勘测设计,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禁“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 (三) 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要重视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慎重、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防洪体系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