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六、 关于城市防洪建设 (一)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一) 六、 关于城市防洪建设 (一) 蚌埠和淮南两市是全国首批重点防洪城市,人口均超过50万人,现防洪圈堤的防洪标准不足50年一遇,内河的防洪、排涝标准更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市区面积扩大,新区缺乏防洪设施。要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抓紧加固和新建防洪圈堤,治理内河,加强排涝设施建设。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建成后,防洪标准可提高到100年一遇。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