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十、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一) 十、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加强领导和检查,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和验收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协调做好工程的征地、拆迁、移民等工作。 十、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