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四、 关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及重要水库建设 (五)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五) 四、 关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及重要水库建设 (五) 梅山、响洪甸等现由电力部门管理的水库,要按设计要求承担淮河干支流防洪任务,汛期应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