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统一受理: (五)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五)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统一受理: (五) 其他依照规定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受理的案件。 (四) 目录 第一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