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