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