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