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 第四条 反洗钱现场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和现场检查处理等。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获取的信息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六条 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检查及案件协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6〕160号文印发)立卷… 第二章 管辖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下列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 上级行可以直接对下级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授权下级行检查应由上级行负责检查的金融机构;下级行认为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行指定管辖。 第三章 现场检查准备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单位)应了解和分析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确定被检查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查单位)。 第十二条 检查单位对被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立项。检查单位的反洗钱执法部门就每个被查单位要分别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件1),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附件2),经… 第十三条 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 第十四条 检查组组长负责现场检查的全面工作。职责如下: 第十五条 主查人的职责如下: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 第十七条 检查单位应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3)一式2份,1份于进场5天前送达被查单位,另1份由检查单位留存。对需要立即进场现场检查的,可在进场时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 第十八条 检查组进场前,检查单位应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项培训,要求检查组成员掌握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现场检查要求和被查单位有关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等。 第四章 现场检查实施 第十九条 检查组应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 第二十条 检查组调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等资料应填制《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附件5)一式2份,由主查人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1份交被查单位,1份由检查组留存。现场检查结… 第二十一条 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工作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附件6)。检查组应对所编制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检查组应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取证材料包括被查单位有关凭证、报表和反洗钱工作档案等原件或复印件。取证时检查组应不少于2人在场,并填写《现场检查取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单位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检查组可对有关证据材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应按《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离开被查单位。如需延期,应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长(副主任)批准,并于《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离场日3天前告… 第二十五条 离开被查单位前,检查组应退还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举行离场会谈,由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的有关情况。 第五章 现场检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检查人员应对《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拟写现场检查总结,并将现场检查总结和《现场检查工作底稿》一并交主查人审核。 第二十七条 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发给被查单位。被查单位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所述事实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对《现场检查事实… 第二十八条 在核实现场检查事实并确认检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后,检查组应起草《现场检查报告》(附件10),报本行(部)行长(主任)或者副行长(副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二十九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检查单位应当直接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附件11),经本行(部)行… 第三十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应将现场检查取得的全部材料报告其上一级… 第三十一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根据县(市)支行报送的材料,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发出《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提出陈述…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被查单位对《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的意见以及《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和其他相关证据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经本行…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现场检查意见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初步认定被查单位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 第三十五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检查单位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略) 2. 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略) 3. 现场检查通知书(略) 4. 现场检查进驻会谈纪要(略) 5. 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略) 6. 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略) 7. 现场检查取证记录(略) 8. 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材料通知书(略) 9. 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略) 10. 现场检查报告(略) 11. 现场检查意见书(略) 12. 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