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三章 现场检查准备 第十三条 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现场检查准备 第十三条 检查单位在现场检查实施前应成立现场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包括组长、主查人和检查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检查组下成立若干专项检查小组,每个专项检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