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发布机关
中国证监会
效力
已失效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