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十二、

十二、 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