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九、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一) 九、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九、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