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二、 二、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