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一、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一、 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