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