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