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0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已失效
(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4号发布 根据201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90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