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