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任职回避 第十九条 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第二十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