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