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2003年8月18日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关总署第4号令公布 根据2012年8月24日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卫生部海关总署第86号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