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药品进口备案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管理法》以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