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年)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卫生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卫生局: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险废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若利用和处置不当,将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