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年) 九、 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年) 九、 九、 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五) 完善政策法规。抓紧研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有关污染控制… (二十六) 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强含重金属盐类危险废物、阴极射线管的含铅玻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氯化汞触媒和废弃含汞荧光灯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共处置危险… (二十七) 制定专项规划。环境保护部要抓紧编制全国“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工作重点和相关政策措施。各省(区… (二十八)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环境保护部各督查中心要对各省(区、市)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 各地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 (二十四) 目录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