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加强能力建设。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因地制宜,进一步理顺承担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明确相关职能定位,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局面,提高管理效能。国家和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应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加强大、中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对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各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要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基础调查工作,摸清本地区各行业危险废物基本情况,研究对策建议;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应急部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