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未达成和解的, 第十二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第十二章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未达成和解的, 第十二章 中介机构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2.1.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为其提供 12.1.2 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12.1.3 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独 12.1.4 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 1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配合中介机 12.1.6 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 12.1.7 中介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相关 12.1.8 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得 第二节 保荐人 12.2.1 本所实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保荐制度。发行人、 12.2.2 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明 12.2.3 保荐人应当在签订保荐协议时指定两名保荐代表 12.2.4 保荐人保荐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时,应当向本所 12.2.5 上市保荐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发行人、上市公司概况; (二) 申请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发行情况; (三) 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 (四) 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五) 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六) 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 (七) 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 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2.2.6 保荐人应当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12.2.7 保荐人应当督导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12.2.8 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2.9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应当按照本所有关规定的要 12.2.10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 12.2.11 保荐人应当在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 12.2.12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 12.2.13 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 12.2.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和保荐人终止保荐协议或者另 12.2.15 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人、上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 12.3.1 上市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 12.3.2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新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 12.3.3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办人员应当秉承风险导向审 12.3.4 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 第四节 其他中介机构 12.4.1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资产重组、 12.4.2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根据重大资产重组 12.4.3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募集资 12.4.4 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 12.4.5 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及持续督导期内变更独 12.4.6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利用上市公司 12.4.7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主办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评估准 12.4.8 律师事务所及其主办人员,应当合理运用查验方式, 12.4.9 资信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时,应当正确收集和使 11.4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