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2.2.1

12.2.1 本所实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保荐制度。发行人、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以及股票被

终止上市后公司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应当由保荐人保荐。中

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荐人应当为同时具有保荐业务资格和本所会员资格的证

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