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2.3.2
12.3.2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新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时间,不得因未能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定期报告的按
期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当向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会计师接触与编制
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向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
允许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
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保证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办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
准则和有关规定,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
影响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