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2.3.2

12.3.2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新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时间,不得因未能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定期报告的按

期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当向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会计师接触与编制

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向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

允许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

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保证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办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

准则和有关规定,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

影响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期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