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效力
已失效
(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1年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