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四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四十八条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 违法行为性质; 处理意见及依据; 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