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五章 执行与结案 第七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执行与结案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的期限。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