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四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四十四条 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抽样取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实施查封或者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